安塞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省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县政府、全县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重点公开下列基本信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公开的内容参照市县区各行政机关)
(一)县政府
重点公开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
1、政府组成情况,包括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政府各部门职责(市县区政府办、编办负责公开);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县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公开);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市县区发改委负责公开);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市县区统计局负责公开);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市县区财政局负责公开);
6、政府采购信息(市县区财政局负责公开);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负责公开);
8、行政执法项目(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部门负责公开);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市县区发改委负责公开);
10、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公开)。
11、其他。难于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二)县各行政机关
县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重点公开下列基本信息:
1、机构职能类:
(1)部门基本信息(含名称、职责、地址、邮箱、电话、乘车线路、网址等);
(2)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
(3)内设科室职责;
(4)所属单位(含名称、职责、地址、邮箱、电话、乘车线路、网址等)。
2、法律依据类:
(1)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
(2)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
(3)涉及本部门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4)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发展规划类:部门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专项规划。
4、行政执法类:
(1)行政许可事项;(2)行政处罚事项;(3)行政征收事项;
(4)行政强制事项;(5)行政备案事项;(6)行政裁决事项;
(7)行政给付事项;(8)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三)乡镇政府
重点公开下列基本信息:
1、机构职能:
(1)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2)职能部门及职责。
2、政策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土地利用及管理: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宅基地使用审核、管理。
4、政府财政管理:
(1)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2)财政财务收支情况;(3)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5、行政事业性收费:
(1)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以及法律依据;
(2)办理机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
6、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县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xxgk.ansai.gov.cn。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安塞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政府办公楼503领取,也可以在安塞县政府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网址为http://xxgk.ansai.gov.cn。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安塞县信息化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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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县政府办公楼503室 |
邮政编码: |
717400 |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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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8:00-12:00 14:00-17:30(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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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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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622355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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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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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nsai.gov.cn |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信息化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11-6212688,传真:0911-6212699,电子邮箱:as@ansai.gov.cn,办公地址:安塞县政府办204室,邮政编码7174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附件:
1、安塞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