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塞县委、安塞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塞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塞发[2010]42号),安塞县商务局(招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增加本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3、增加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
4、增加对成品油市场的管理。
5、增加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对外开放、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县对外开放、内外贸易、市场建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培育城乡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3、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投资环境评价体系和各类商品市场管理办法,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宏观指导各类商品市场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各类经贸洽谈活动及经济技术协作活动;负责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经济协作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对外推介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完成进出口指标计划;负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6、负责全县友好城市缔结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协作、对外承包合同、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本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境外投资管理工作。
7、负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考核发证和酒店服务业评等定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成品油、盐、肉、糖、菜等重要商品的储备、投放和报换工作。
8、负责协调处理客商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
9、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及经济合作项目的开发储备工作,负责签约项目的促进、督办、检查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县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统计汇总工作。
10、负责全县酒类流通。指导外商协会、商贸行业协会等社团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机构设置
安塞县商务局是县政府负责全县商务活动开发管理、招商引资的工作部门,行政性质,科级建制。
四、人员编制
安塞县商务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