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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塞县政府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行政执法 >> 内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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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0403813-04-2008-000001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安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08-09-22
名称:  安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秋季暨“十一”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  塞安发[2008]8号 关键词:  秋季  国庆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金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在商洛市商南县召开的全省非煤矿山暨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深刻汲取“9.8”山西省临汾市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惨痛教训,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季暨“十一”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及时间
    本次大检查要抓住重点、关键,围绕薄弱环节,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检查、市县安委办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做到检查不漏单位、排查不漏部位、督查不漏行业。9月22日至9月30日为企业自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12日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阶段,10月13日至10月25日为市县安委办督查验收阶段。

二、检查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从10月5日至2009年1月15日进行的“道路交通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由县公安局负总责,交警大队、交通局各负其责予以配合。切实加强节日执勤和路检路查,特别是交通局应尽早清理县乡道路上因滑塌造成的淤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加大对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汽车站要根据客流量和气象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车次,确保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二)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由经济发展部门牵头,消防部门配合重点要加强对车站、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建筑材料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要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食品卫生安全。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要严防劣质、有害、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重点查处卫生服务人员无证上岗。打击假冒伪劣,查处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查处非法经营店铺、摊点、窝点,严密防范毒害品流散,危害社会。重点检查饮用水源区域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油罐车非法排污等违法违规情况。预防食物中毒事故,杜绝多人集体事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由经济发展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工艺落后、达不到生产规模、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依法取缔;彻底整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依法规范销售行为。
    (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由安监局牵头,国土局、工商局、县供销社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砖瓦厂和石油采储等行业的安全状况,扎实做好防垮坝、防爆炸、防污染、防火、等预防工作。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强化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炸药库、烟花爆竹库房安全管理情况及购销渠道是否规范。
    (六)中小学校安全。由教育局牵头,卫生部门配合。要认真排查、梳理校内外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等重点场所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确保国庆期间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七)锅、容、管、及特种设备安全。由技术监督局牵头。重点检查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等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运转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设备老化、无照经营、无证上岗的一律取缔。
    (八)地质灾害、病险库坝安全。秋季阴雨天气较多,由国土局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对全县的山体滑坡、村民的危房、危窑、病险库坝逐个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抢险和治理措施,确保不漏掉、不遗忘、不放松一处险情和隐患,严密防止和避免因山体滑坡、坝体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九)建筑施工安全。由城建局牵头,要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重点机械设备的装拆、维修、保养、使用前的检测情况,对危险源识别、预防措施和跟踪监控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公示和施工现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针对雨季施工,建筑工地就防雷、防风、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此外,电力、林业、旅游等部门都要从本行业实际出发,认真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整改隐患,确保全县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检查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确保检查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查细究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和走马观花。
   (二)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凡制度规定不健全、不落实,设备设施不完好,违章生产、违章操作等要列入隐患登记,责令立即整改。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在国庆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三)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隐患登记表一并于11月1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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