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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塞县政府信息公开 >> 国土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内容阅读
  标题: 索取号:  
索引号:  016077272-04-2007-000003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安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07-09-20
名称:  关于印发《安塞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塞国土资发[2007]31号 关键词:  国土资源  土地执法  百日行动  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坚决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部决定集中开展以查处 “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局制定了《安塞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
附:《安塞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安塞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执法 百日行动 通知
抄 送: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办、监察局,局各领导 档
安塞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25份

安塞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为解决当前土地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以查处 “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所上升的态势,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 “以租代征”行为。到今年底,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到今年底,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三)“未批先用”行为的清理和整治。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底,全面查清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到今年底,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研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办法。
三、工作安排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部署,百日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1日)。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意见。要根据《陕西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以及全省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专门召开会议,组织部署全县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要充分利用2006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清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查清全县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逐一登记填表(表格见附件),并将清理结果汇总后逐级上报。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2日至11月21日)。要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并做到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县局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督查检查,重点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以及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以迎接上级的督查检查。
(三)督察整改阶段(11月22日至12月23日)。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程序,明确执法责任,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对查处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确保部、省、市检查验收合格。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省、市要求,我局成立了安塞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韩军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鲍伟斌同志,土地监察大队队长折存剑任副组长,局属各有关单位和股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鲍伟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执法监察股和土地监察大队负责。
局属各单位和股室要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百日行动是当前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并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全面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要将百日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相结合,与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与2006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清查工作相结合,把百日行动作为今年后几个月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积极认真地搞好相关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百日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特别是涉及到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增强工作效果。
(三)依法查处,切实整改。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及时移送监察部门,并督促落实;涉及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责任。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地区,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要在百日行动期间排查出一批典型案件,原则上不得少于10件,公开曝光,公开处理,排查名单要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督查,扎实推进。要强化对百日行动的督查检查工作,保证百日行动有序、顺利开展。督查检查的重点是领导是否重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有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否得到落实;排查是否认真,是否找准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县局要对各土地所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督察意见,限期整改,保证百日行动富有成效,扎实推进。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土地所于每月20日向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通报制度,对思想重视、工作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动作迟缓、工作不力和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的单位和地方,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最近一个时期要以百日行动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要定期召开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会,发布相关信息,通报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通过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使全社会都知晓百日行动,关心百日行动,参与百日行动,支持百日行动。
(六)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通过百日行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对尚未建立的管理制度,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省、市将定期对百日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等予以通报。我县也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土地所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10月11日、11月21日、12月22日)将百日行动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土地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
2、通过“以租代征”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用地调查统计表;
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情况统计表;
4、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
5、单独选址应报国务院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
6、单独选址应报省级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

二ΟΟ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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