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塞县委、安塞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塞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塞发[2010]42号),安塞县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安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增加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的职责。
3、增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查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
4、增加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起草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
2、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全县的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具体规划和措施,指导县乡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机制,监督、指导、评估基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调查考评工作。
5、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及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基层人口计划的执行,认真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评工作。
6、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人口文化大院园区建设规划,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教学研究;协助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服务阵地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和优质服务,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负责病残儿、手术后遗症患者报批鉴定工作,负责有关计生行政应诉工作。
9、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11、指导和管理乡镇人口和计生站业务工作。
12、负责与省内外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交流和合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安塞县人口计划生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部门。行政性质,科级建制。
四、人员编制
县人口计生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