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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塞县政府信息公开 >> 公安局 >> 发展规划 >> 内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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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77221-03-2008-000001 主题分类: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安塞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07年11月
名称:  安塞县公安局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关键词: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提高效率,全面推进问责问廉问效(以下简称三问)工作,根据中共安塞县纪委、安塞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安塞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实施“三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应军任组长,政委乔建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局纪委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目的和意义
实施“三问”工作,是延安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创新。主要是通过“三问”,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腐,前移监督关口,及时纠正少数民警责任性不强、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全力抓好局党委的重要决定,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对全体民警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有效地防止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生,积极引导广大民警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始终保持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适用范围和对象
“三问”的范围和对象是局属各单位及其人民警察(包括协警和工勤人员),重点是室、所、队负责人。实施“三问”的主体是局纪委,分别受理下列线索和材料:
1、公民对民警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提出的有关“三问”的问题;
3、领导的指示、批示;
4、案件评查、警务督察、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因对民爆物品管理不当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因民警执法过错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或因民警自身原因引发越级上访的问题;
6、评议、测评、考评、考核、考察中反映出的问题;
7、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的问题;
8、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问题;
9、行为人自述的有关问题;
10、其它信息来源反映的问题。
四、实施内容
“三问”是对局属各单位及其民警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重大项目的责任、廉洁、效果的综合监察方法;是对局属各单位及其民警不履行、不积极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效率低下、造成损失,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责任追究。
(一)问责的内容
1、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命令和重大警务部署,不能按期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全局工作顺利推进的。
2、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回避矛盾和问题,推卸责任以致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4、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发生严重事件、事故的;
5、对警务督察、信访部门下达的督办事项不办理,或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6、对群众反映的治安热难点问题不妥善处理和解决,以及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办的事项没有兑现的;
7、其他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问廉的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行业不正之风或腐败案件,造成较大影响的;
2、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实施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的;
4、未能认真履行廉政承诺的;
5、其他不廉洁的行为。
(三)问效的内容
1、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影响恶劣的;
2、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工作效果不明显,影响全局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3、对党委布署的重点工作没有按期保质完成的;
4、违反陕西省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
5、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影响恶劣的;
6、在执法过程中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
五、工作措施
1、自查报告。各室、所、队要对照“三问”内容,在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于是月底向局纪委写出书面报告。
2、明察暗访。根据“三问”工作需要,局纪委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督察队员以及法制室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室、所、队执行相关制度,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
3、重点调查。对信访举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重点调查。





                                                                                                                                                     二00七年十月十一日



报:市局纪委、县“三问”办公室、县委郑书记、
政府高县长、政法委李书记、本局党委各委员
发: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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