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塞县委、安塞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塞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塞发[2010]42号),安塞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复查公安保卫部门经办的案件,负责治安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3、增加指导和监督本县消防现役部队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导。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2、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3、认真分析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准确把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
4、部署和实施对来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党政首脑机关、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6、预防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恐怖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7、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
8、侦查和处置各类职责范围内的刑事、行政(治安)案件。
9、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10、 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进行管理,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11、指导县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全县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协调和保障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依法执行道路治安巡逻,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承办交通肇事案件。
1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技的实施工作,对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监督;组织、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4、协调指导和组织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装备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15、指导、制定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干部和对民警实施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6、指导和监督驻本县消防现役部队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7、负责对境外的政治、经济、社会动态情报信息的调研、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18、承办县委、政府、市公安局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安塞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社会治安的工作部门,行政性质,科级建制。既是全县公安工作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一线实战单位。共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8个执法勤务机构,10个派出所,1个监管场所。综合管理机构只设一级机构,执法勤务机构下设专业中队。
(一)综合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政工监督室(加挂安塞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正科)1名,副主任(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公安局党委和市公安局政治部、督察支队负责。在局党委领导下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公安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调配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使用,做好人事报表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全局教育训练、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警营文化活动;负责机关党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承办民警优抚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警务督察工作;对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贯彻落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要警务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开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受理党员民警不服党纪政纪警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受理警务督察权限内的群众投诉,主要包括群众对党员民警的检举、控告,检查、审理(处理)党员民警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案件。
2、法制室。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正科)1名,副主任(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公安法制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指导、监督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3、警务保障室。副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名,设主任(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科技管理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正科)1名,副主任(副科)1名。内设指挥调度室、网监中队2个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各设领导职数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公安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接、处警等警务工作的指挥与协调,以及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报告网上敌社情动态。负责全县互联网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和监察,公安信息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信息网络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协助上级公安网监部门依法查处涉网犯罪案件。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2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全县辖区公民出(国)境业务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对县辖区内的境外人员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边境管理的案(事)件进行查处。
3.刑事侦查大队。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内设技术中队、城区中队、农村中队3个中队,均为副科级建制。每个中队各设领导职数1名,中队长(副科)各1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县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开展痕迹检验、人像模拟、法医等刑事技术工作。负责对案件的侦查、破获提供法律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动态和资料信息,提出打击刑事犯罪的对策,组织实施对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通报,统计和追捕工作。
4. 交通管理大队(加挂安塞县公安局巡逻民警大队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4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2名。内设指挥中心、综合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化子坪中队、建华中队、招安中队、砖窑湾中队、县乡道路巡查中队和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共10个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指挥中心设主任(副科)1名,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设所长(副科)1名,其余8个中队各设中队长(副科)1名。10个机构各设教导员(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保障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执行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登记及驾驶员管理业务。依法查处交通肇事案件。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和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对各类交通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5.治安管理大队(加挂安塞县公安局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内设户政管理中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特巡警中队3个中队,均为副科级建制。每个中队各设中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
6、禁毒大队(加挂安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内设城区中队、农村中队2个中队,均为副科级建制。每个中队各设中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对走私、制造、运输、贩卖和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侦查处理工作;收集、掌握、分析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禁毒工作对策和有关措施;研究禁种禁吸综合治理措施;负责落实毒品犯罪的预防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管制工作;负责全县社区戒毒及康复工作,对吸毒人员进行教育、康复、管理;承担县禁毒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及其对策,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加强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
8、石油管护大队(加挂安塞县公安局驻杏子川采油厂治安办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打击盗贩原油犯罪、打击各类破坏油气田设施犯罪,负责渉油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维护全县油区生产秩序。
(三)派出所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全县共设10个派出所,分别是真武洞派出所、化子坪派出所、建华派出所、坪桥派出所、王家湾派出所、沿河湾派出所、招安派出所、王窑派出所、高桥派出所、砖窑湾派出所。真武洞派出所为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4名,设所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所长(副科)2名。其余9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建制,每所领导职数2名,各设所长、教导员(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依权限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侦破辖区内发生的派出所有能力承担的刑事案件;通过日常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发现和提供犯罪线索,协助侦查部门破案,抓获现行犯罪和抓捕在逃人员,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接受人民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治安服务。
(四)监管场所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安塞县看守所、安塞县行政拘留所(加挂公安局监管大队牌子),三块牌子一个机构。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4名,设所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所长(副科)2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对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进行严密警戒看管,深挖余罪;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感化,组织在押人员进行生产、劳动,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确保监所安全;承担罪犯的交付、押解任务和对判处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四、公安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编制总数:全县公安专项编制141名。
(二)领导职数配备:局党委委员职数7名。设局长1名、政委1名(副处级)、副局长4名(正科)、副政委1名(正科);局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2名,正科18名,副科44名,派出所正科2名,副科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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