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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塞县政府信息公开 >> 教育局 >> 机构职能 >> 内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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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828151-01-2008-0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安塞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08-01-04
名称:  安塞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文号:   关键词:  教育局

安塞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全县性的教育法规草案,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二)主管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承担中学、职业中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小学的建立、调整、撤销的审批工作,指导和审批社会力量办学。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县直属学校党支部换届和党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纪检、监察、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五)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全县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教育情况实施督导;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估;组织对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与评估。  

(六)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归口管理县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奖励基金。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师资培训工作,拟定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职考核工作;负责本局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考核;按干管权限和程序,组织考察、报批、任免学校领导干部。

(九)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及高中会考工作。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县级 “文明学校”评审工作,考评、推荐、申报省、市级“文明学校”。

(十一) 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装备和电化教育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教材、教法和教学规律进行调研、检查和指导,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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