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塞县委办公室
安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委(工委)、政府(管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塞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部分乡镇先后多次遭受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受灾地区群众在吃、住、穿等方面面临诸多实际困难。为了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11月份,在全县党员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捐助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是贯彻以民为本思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有效举措。2005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倡导在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给全党和全国人民作出了表率。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扶贫济困捐助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体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援助的传统美德,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精心组织实施捐助活动
各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捐助活动,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和驻塞单位的捐助活动由县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各党委具体实施,于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捐助。本次捐助月活动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采取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办法,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得统一规定标准和数量,严禁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捐助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棉衣、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等御寒衣被,所有捐助款物重点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冬援助。
三、认真做好捐助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负责收缴本乡镇、本党委的捐助款物,以支部为单位清点造册登记后,统一送交县民政局,由民政局负责捐助款物的接收、保管、发放安排及调运。在接收款物时,县民政局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在分配捐赠款物时,要建立完善的公示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层层克扣,不准挪作它用。捐助月活动结束后,县民政局要及时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对“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月活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捐助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落实。
中共安塞县委办公室
安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