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
示范县活动需要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为了确保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的顺利实施,根据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需要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汇报如下:
一、成立创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拟成立由程县长任组长,高县长、张志贵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法制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设立创建工作经费专户。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创建县都要开设工作经费专户,给予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这也是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的基本验收条件之一。二是创建工作中宣传、培训教育以及办公设施配备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三是近几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较多,复议经费、应诉经费难以解决。拟在法制办开设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经费专户,由财政预拨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
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议从市上和县上各聘请一名政府法律顾问,为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代县政府行政应诉。
四、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对由政府党组任职的干部,要在任职前,由人事部门组织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五、召开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动员大会。建议县政府在12月中旬召开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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