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门户网 繁体版 简体版
   
   
   
  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可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在《目录》进行公示。  [点击进入]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进入投票]
  安塞县政府信息公开 >> 安塞县人民政府 >> 行政执法项目 >> 内容阅读
  标题: 索取号:  
索引号:  000000000-08-2008-000019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项目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称:  安塞县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文号:   关键词:  

安塞县县级行政
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延安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塞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单项考核。
二、考核对象
各类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及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组织。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分为 :组织领导、法规分解、执法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赔偿)、行政许可、宣传培训及其他工作等九个方面。
四、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和法制、财政、物价、审计、监察、人事和 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日常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考核办法及要求
1、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以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性的调动、行政执法效果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为衡量标准,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部门自查与法制机构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打分相结合。
2、县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评议。
3、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考核包括:
(1)审查行政执法部门自查报告(各行政执法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2)组织工作检查;
(3)开展问卷调查,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4)征求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
(5)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
六、奖惩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采取百分 制。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机关部门和个人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和有违法违纪问题者,予以通报批评,不能参与当年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评比。

Copyright 2008 www.ans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安塞县人民政府  承办:安塞县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安塞县一道街政府办公大楼5楼  电话:0911-6223559 邮编:717400
陕ICP备07010325号